型號: | -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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品牌: | - |
原產地: | 中國 |
類別: | 電子、電力 / 儀器、儀表 / 其他儀器、儀表 |
標籤︰ | 紅外甲烷檢測儀 , JHB100(A) , 礦用檢測儀器 |
單價: |
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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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少訂量: | 1 件 |
最後上線︰2021/04/29 |
主要技術參數
1.工作環境條件:
a)溫
度:0~40℃;
b)相對濕度:≤98%(25℃); c)
大氣壓力:80 kPa~116kPa; d)
風
速:≤8m/s;
e)貯存溫度為:-40℃~+60℃
f) 使用場所:在具有甲烷爆炸性危險的煤礦井下。
2.主要技術指標
2.1 基本功能
2.1.1 報警儀宜採用自然擴散取樣方式。
2.1.2 報警儀的顯示值應為三位以上(含三位)有效讀數,應以百分體積濃度表示測量值,採用數字
顯示,測量範圍在(
0≤X<10)%CH4 時,其分辨率應不低於 0.01%CH4;測量範圍在(
10≤X<100)%CH4JHB100(A)紅外甲烷檢測報警儀技術參數
2
時,其分辨率應不低於 0.1%CH4。
2.1.3 報警儀應具有聲光報警功能和報警自檢功能。
3.電源及充電
3.1 報警儀的電池應採用無“記憶效應”電池或具有防“記憶效應”措施。
3.2 報警儀應有電源電壓顯示、欠壓提示、欠壓自動關機功能。
3.3 報警儀進行充電時,應有充電指示、充電完成關斷及提示功能。
4.基本誤差:報警儀的基本誤差應符合表 1 的規定。
表 1
檢測範圍/%CH4
基本誤差/%CH4
0.00~1.00
±0.06
1.00~100
真值的±6%
5.報警儀電池正常充電后,其工作時間應不小於 10h。正常工作時間內,報警儀不應出現欠壓關機。
6.響應時間:響應時間應不大於 25s。
7.報警功能
7.1 報警儀應能在(
0.50~5.00)%CH4範圍內任意設置報警點,出廠時報警點應設置為 1.00%CH4。
7.2 報警聲級強度在距其 1m 遠處應不小於 75dB(
A);光信號在暗處的能見度應不小於 20m 遠。
8.報警儀的電池與電源:採用撫順格瑞迪電子有限公司生產的GRD103450/3.7V/1.5Ah錳酸鋰鋰離子蓄
電池一節,整體與保護板一起用環氧絕緣膠封于單獨的電池倉內,厚度≥0.2mm。鋰電池應符合
MT/T1051-2007 中第 4.4 條的規定。
9.本安參數:Uo:4.2VDC;Io:1.1A;額定工作電壓:3.7V,工作電流:≤130 mA。
10. 紅外氣體傳感器使用壽命:一年以上。
顯示方式:四位液晶顯示甲烷濃度